GB/T 20014.4-2008 良好农业规范 第4部分:大田作物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标准名称: | 良好农业规范 第4部分:大田作物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
英文名称: |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 - Part 4: Combinable crops control points and compliance criteria |
中标分类: | 农业、林业 >> 粮食与饲料作物 >> 粮食、饲料作物综合 |
ICS分类: | 农业 >> 农业和林业 >> 植物栽培 |
替代情况: | 替代GB/T 20014.4-2005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8-05-04 |
实施日期: | 2008-10-01 |
首发日期: | 2005-12-31 |
作废日期: | |
主管部门: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提出单位: |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国家认监委注册管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起草人: | 戴晓武、侯天亮、陈冰、李莉、李连海、陈恩成、邱国强等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8-07-01 |
页数: | 10页 |
计划单号: | 20071350-T-469 |
书号: | 155066·1-32071 |
GB/T20014 《良好农业规范》分为24个部分,本部分为GB/T20014的第4部分。本部分应与第2部分、第3部分结合使用。本部分代替GB/T20014.4—2005《良好农业规范 第4部分:大田作物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 20014的本部分规定了大田作物生产良好农业规范的基础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对大田作物生产良好农业规范基础要求的符合性判定。 本部分与GB/T20014.4—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10个条款:4.2.1.2、4.3.1.4、4.6.1.1、4.6.1.2、4.6.1.3、4.6.1.7、4.6.2.1、4.6.2.2、4.6.2.3、4.6.2.4;
———删除4个条款:4.2.1.1、4.2.1.3、4.5.1.4、4.5.1.5;
———标准间调整29 个条款:4.2.1.1、4.3.1.1、4.3.1.2、4.3.1.3、4.6.3.1、4.6.3.2、4.6.3.3、4.6.3.4、4.6.4.1、4.6.4.2、4.6.4.3、4.6.4.4、4.6.4.5、4.6.4.6、4.6.4.7、4.6.4.8、4.6.4.9、4.6.4.10、4.6.4.11、4.6.4.12、4.6.4.13、4.6.4.14、4.6.5.1、4.6.5.2、4.6.5.3、4.6.5.4、4.6.5.5、4.6.5.6、4.6.5.7
没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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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20014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20014.1 良好农业规范 第1部分:术语
GB/T20014.3-2008 良好农业规范 第3部分:作物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国际农药供销和使用行为守则(FAO)